為了加強自裝展位的服務和安全管理,杜絕安全生產(chǎn)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慣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特對展館范圍內(nèi)各種自裝展位制定本責任書,自裝展位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責任:
1. 參展商進館布展須交納2000元布展押金,撤展結束后場館方確認場地無誤后退還押金;
2.負責向所有施工人員轉(zhuǎn)達展覽中心安全生產(chǎn)管理委員會對安全工作管理要求,參展和施工人員進出館必須佩帶工作卡;
3.確保承建展位的設計、施工方案在消防和結構上安全可靠,杜絕不安全因素,使用合格裝修產(chǎn)品,施工期間文明施工、規(guī)范操作,不對自身尤其是他人和周圍環(huán)境構成安全威脅;
4.特別是禁止對人身、環(huán)境及展館設備設施構成重大安全威脅的施工方式,如不采取安全措施直接推倒高度3米以上的大型展架構件、明火作業(yè)、高空擲物等;
5.確保特殊工種作業(yè)人員(電工、叉車工等)持有效的相關操作證,無證操作者將被拒絕參與施工;
6.服從展覽中心安全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及時整改不安全隱患,三次整改不合格、拒不整改或拒絕簽收整改通知書者將即刻停工停電;
7.展會期間(布展、開展、撤展)如因承建單位設計、施工或管理不當造成展位任何安全問題,或影響展覽會順利舉行的,承建單位負責人須承擔經(jīng)濟或相關法律后果;
8.參展人員每天應按時到館,閉館時應留一人在展臺等保衛(wèi)人員清場到自已展臺時再離開,以確保展品安全。每天開館、閉館應清點展品,如有問題應立即與現(xiàn)場工作人員或保衛(wèi)人員聯(lián)系,否則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主承辦方對參展商進入會場的參展車輛在閉館期間(每天18:00時到次日8:00時)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責任;在開展期間(每天8:00時到18:00時)因參展商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等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展商對展覽的小件貴重物品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上安全防護罩或加以固定等,展覽結束后,要將自己的小件展品裝入包裝箱,并請您保管好個人物品,以免遺失,否則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各展臺要嚴格控制展臺內(nèi)的表演活動及噪音,展商在展覽期間音量噪聲在展臺邊緣不得超過70分貝。展商應確保展臺噪聲符合上述要求,并不會對參觀者或其它參展商造成干擾。否則,組委會有權降低音量或關閉設備電源。
10.室外展區(qū)只用于展示車輛,不得進行試乘試駕及飄移,在試乘試駕區(qū)域進行試駕的單位負責維護周邊觀眾及場地安全,并負責試駕去場地衛(wèi)生及地面輪胎痕跡的清理,若出現(xiàn)任何事故,由展商負全部責任,負責主辦方將扣除其布展押金。
10.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組委會、 參展商(或展臺承建商)各存一份,本責任書解釋權歸組委會所有。
參展商名稱及展位號:
參展商代表(或展臺承建商)簽字: (簽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