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壓力管道的安全狀況等級劃分及確定方法?
第十一條壓力管道的安全狀況以等級表示,分為1級、2級、3級和4級4個等級。安全狀況等級的劃分方法如下:?
1級:安裝資料齊全,設計、制造、安裝質量符合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在設計條件下能安全使用的壓力管道。?
2級:安裝資料不全,但設計、制造、安裝質量基本符合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的下述壓力管道:?
?。?)新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但難以糾正的缺陷,且取得設計、使用單位同意,經檢驗機構監(jiān)督檢驗,出具證書,在設計條件下能安全使用。?
(2)在用壓力管道:材質、強度、結構基本符合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存在某些不符合有關規(guī)范和標準的問題和缺陷,經檢驗機構檢驗,檢驗結論為3至6年的檢驗周期內和規(guī)定的使用條件下能安全使用。?
3級:在用壓力管道材質與介質不相容,設計、安裝、使用不符合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要求;存在嚴重缺陷;但使用單位采取有效措施,經檢驗機構檢驗,可以在1至3年檢驗周期內和限定的條件下使用的在用壓力管道。?
4級:缺陷嚴重,難以或無法修復;無修復價值或修復后仍難以保證安全使用;檢驗結論為判廢的壓力管道。?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安全狀況等級由下述檢驗機構確定:?
?。ㄒ唬┬陆?、擴建壓力管道的安全狀況等級的定級工作,由承擔安裝安全質量監(jiān)督檢驗的機構負責,監(jiān)督檢驗機構應當在報告上明確安全狀況等級。?
?。ǘ┰谟脡毫艿赖陌踩珷顩r等級定級工作,由承擔該壓力管道全面檢驗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負責,檢驗機構應當在《在用壓力管道全面檢驗報告書》中明確安全狀況等級。?
第十三條安全狀況等級達不到3級的在用壓力管道,可由有資格的單位進行安全評定或者風險評估,并將其評級結論作為壓力管道能否安全使用的依據。?
第四章 使用登記條件?
第十四條壓力管道使用登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使用單位應當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則和有關壓力管道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國家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國家現行標準;配備滿足壓力管道安全所需求的資源條件,建立健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體系,在管理層設有1名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派遣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操作和維修工作;?
?。ǘ毫艿腊踩芾砣藛T和操作人員應當經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
(三)使用單位已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對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內容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并有效實施;?
?。ㄋ模┦褂脝挝灰呀浗毫艿兰夹g檔案和壓力管道標識管理辦法;?
?。ㄎ澹┦褂脝挝坏膲毫艿腊踩芾砣藛T和操作人員能夠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guī)、技術規(guī)程、標準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制度。?
第十五條長輸管道和公用管道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公共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以使用戶、居民和從事相關作業(yè)的人員了解壓力管道安全知識,提高公共安全意識。?
第十六條輸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質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應具備:?
?。ㄒ唬┦鹿暑A防方案(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ǘ┭簿€檢查制度;?
?。ㄈ└鶕枰岆U隊伍,并且定期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