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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初步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 根據(jù)該條規(guī)定,請問:機械行業(yè)建設項目,在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前,是否需要單獨編制項目的“初步設計”報告? 謝謝!
感謝您的留言。安全設施設計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一部分,應同時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