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在萊陽應急管理局報名參加特殊工種低壓電工,第一次在考試時沒有接到通知,就沒有參加考試,第二次我考的成績理論96實操53,我找相關部門要求補考一次,萊陽應急局和培訓學校給的答復都是繳費重新學習,我想應該給我二次補考的權利,畢竟我就考了一次呀,不知道我的要求是不是合理?
感謝您的留言。《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guī)定》(原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令第30號)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