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公司的應急演練的組織人應該是哪個職務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履行的職責之一是“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五條規(guī)定,“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的職責之一是“組織或者參加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根據上述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均可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演練。請結合公司實際以及公司所在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應急演練的組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