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業(yè)是一項有一定危險性和不安全因素的作業(yè)。在整個施工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根據(jù)工程要求和爆破韻具體條件,嚴密組織好施工防護,嚴格控制爆炸能源釋放過程和介質破碎過程,將爆破范圍及爆破危害控制在規(guī)定的安全限度之內(nèi)。
一、基本要求
(1)瓦斯隧道進洞,嚴禁穿摩擦產(chǎn)生靜電的化纖衣服。
(2)存放爆破品庫房、裝炮區(qū);嚴禁吸煙、點火。
(3)檢查、試驗時,應遠離施工地點,并禁止在炸藥庫房附近進行試驗。
二、爆破施工作業(yè)勞動安全
(1)爆破作業(yè)應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選用爆破專業(yè)隊伍。
(2)爆破施工前,應根據(jù)工程要求和爆破點的具體情況制定爆破方案,防護措施(減震,防沖擊波,防飛石,防噪聲)和具體的施工方法。
1、打眼
(1)打炮眼前應詳細檢查施工點巖層、石縫和使用工具,清除危石、雜物、按要求選好炮位,炮向和立腳點。在斜坡和作業(yè)困難的地點立腳時,可設置工作吊架和臨時腳手架。機具應放在妥善地點,不得隨意亂放。高空打眼作業(yè)時,禁止將工具或鉆桿由上往下擲。
(2)風鉆打眼,扶鉆姿勢應正確,嚴禁用胸部頂、腳踩和單手扶持風鉆,胸部以下釬桿和眼孔要保持在一條直線上,作業(yè)人員要隨時嘹望炮眼上部,發(fā)現(xiàn)落石及時躲閃和呼喊。
(3)熱釬和冷釬應分開放置,并標志識別。
(4)嚴禁利用較管內(nèi)的高壓風直接吹散塵埃和石屑。
(5)修整高壓管路、抽換炮釬、移動或整修鑿巖機以及清潔水箱和加水等工作,均應將有關的風水閩關閉后進行。
2.裝藥
(1)清除雷管內(nèi)雜物時,禁止用手掏,嘴吹,更不能用硬物插入雷管。
(2)臨裝藥前才可把爆炸材料運至工作點,存放在指定地點,隨取隨用,禁止邊打眼,邊裝藥,邊放炮。爆破后的剩余材料應清點入庫,禁止隨地存放或帶回宿舍。
(3)嚴禁使用金屬器皿裝藥,裝藥工具應是木、竹制品,裝藥前應先清除炮眼內(nèi)的雜物和積水,藥物輕輕送人,不得用鐵器(鐵線,釬棍)搗壓。
(4)逢濃霧、暴雨或雷電天氣均不得進行露天裝藥和爆破工作。夜間作業(yè)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5)裝藥工作必須由施工負責人(隊長或領工員)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證的爆破工執(zhí)行。裝炮完畢必須檢查并記錄裝炮個數(shù)、地點,以便起爆后核對有無瞎炮,并進行處理。
3,點炮
(1)爆破指揮人員確認-切準備工作完成后,先發(fā)出爆破預備信號,再次確認危險區(qū)內(nèi)無人時,方可發(fā)出點炮信號。
(2)點火必須用導火線或專用點火器材料,嚴禁用火柴、煙頭、打火機、燈火。嚴禁腳踩和擠壓已點燃的導火索。
(3)在起爆前,警戒四周必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qū)內(nèi)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警戒人員必須手持紅旗和喊話筒(工口笛)以便顯示標志和傳達信號。
(4)多人點炮時,應統(tǒng)一聽從爆破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依從“先遠后近(炮位),先長后短(導火索)的原則”,依次點炮。聽到撤離信號時,無論點完否,均應立即撤出點炮區(qū),進入避炮安全處所。
(5)起爆后,確認炮區(qū)的炮全部響完或最后一炮響后20min,爆破人員方可進入炮區(qū),檢查有無瞎炮、危石、落石,并進行處理。
(6)電力起爆后藥包拒爆,應立即切斷電源,將主線路斷路,然后沿主線路檢查。
(7)用電雷管起爆時,炮響后必須立刻取下爆破機的手柄,然后摘除電線,待煙塵消散后方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爆破機的手柄應始終由爆破組長一人攜帶、使用、保管。
(8)在近處有閃電和雷聲的時候,或在雨云彌漫,有可能突然發(fā)生雷電的時候,嚴禁使用電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區(qū),嚴禁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9)引線與雷管的聯(lián)結,應根據(jù)當時所需數(shù)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點進行;聯(lián)結時必須使用雷管鉗,嚴禁用牙咬。
(10)爆破線路必須與帶電的照明線或動力線分開。
4、瞎炮處理
(1)對爆破后發(fā)生的瞎炮,必須由原裝藥人當場處理。在排除瞎炮時,必須一人處理,一人監(jiān)護,瞎炮點應明顯設置警戒標志,其四周5m范圍內(nèi)禁止無關人員走行。
(2)處理瞎炮時,必須設立警戒區(qū)。嚴禁拉動導火線或雷管腳線取出雷管,可用水沖洗炮眼,或于距瞎炮不少于60cm(深孔不少于2m)打一平行眼裝藥起爆;但需注意巖層節(jié)理,在打眼地點不得有連通瞎炮之裂紋。
(3)瞎炮處理完畢后必須仔細檢查、謹慎處理殘余未炸的爆破材料,當確認瞎炮處理完畢,完全安全后再撒出警戒標志,方可在附近進行新的作業(yè)。
(4)起爆藥包必須在裝藥時制作,嚴禁事先作好放在一邊。制作時,嚴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藥包,必須用與雷管直徑相同的木條或竹釬在無藥包一端插一個深為1.5倍雷管長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線的雷管,封閉孔口。
(5)藥包量必須經(jīng)過計算,淺孔小炮必須采用松動爆破,不得采用拋擲爆破。采用裸體爆破(工地上亦稱裸炮或扒炮)必須經(jīng)施工負責人(隊長或領工員)的許可,嚴禁任意施放。
三、隧道內(nèi)爆破作業(yè)勞動安全
(1)當爆炸材料運到隧道工作面后,禁止在旁進行鉆眼,撬石作業(yè)。
(2)裝藥時,應有充足的照明,如采用電力爆破,不許用照明的電線,應另有爆破專用的主線,與照明線、動力線分開在坑道的另一側。裝藥前應將電燈及其線路撤離工作面,裝藥時可用礦燈或風燈。
(3)爆破前應將危險區(qū)內(nèi)的風管、水管、通風管、照明設備、施工機具等撤離或加保護。
(4)隧道內(nèi)放炮應有統(tǒng)一指揮,當發(fā)出預備信號后,所有人員應從工作面迅速撤離危險區(qū),待避地點距爆破工作面的距離,在獨頭坑道內(nèi)不少于200m,在平行坑道及上下導坑不少于100m,在平行導坑的橫洞內(nèi)不少于50m。雙線上半斷面開挖時不少于400n,雙線全斷面開挖時不少于500m。
(5)當兩個貫穿工作面厚度,硬質巖層小于15m,軟質巖層小于20m時,兩端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進行聯(lián)系,一端進行爆破前,兩方人員都應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進行爆破。當貫穿工作面厚度僅有7m時,宜由一端打通,但爆破時,另一端亦應設置安全警戒。
(6)爆破后必須經(jīng)過通風排煙15分鐘,才準許人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檢查時,瞎炮殘余炸藥、雷管,頂部和兩側有無松動巖石,支護有無損壞變形,需處理好后;其他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
(7)對于瓦斯爆炸危險的隧道,在進行爆破時,應根據(jù)工點情況、設備條件,擬訂相應的安全措施后,方準進行施工。
(8)遇有照明不足,工作面巖石破碎尚未及時支護,發(fā)現(xiàn)流沙、流泥未經(jīng)妥善處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壓水涌出的地段,嚴禁裝藥爆破。
(9)火花起爆時,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shù)不宜超-過5根。在有水地段內(nèi),不得使用火花爆破。
(10)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信號引線,信號引線的燃完時間應比第一個炮眼爆炸的時間至少提前60s。當信號引線燃完時,爆破工必須離開工作面。
(11)洞內(nèi)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藥等產(chǎn)生大量有害氣體的炸藥。
(12)為防止點炮中途發(fā)生照明熄滅,爆破工應隨身帶手電筒,并設事故照明。
(13)鉆眼與裝藥一般不得平行作業(yè)。若用鉆孔臺車平行鉆眼深孔爆破而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時,可不受此限。
①制定出操作細則,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②裝藥與鉆孔順序必須自上而下。鉆孔與裝藥孔應隔開一排孔其距離不少于2.5m;
③裝藥與鉆孔人員必須分區(qū)固定;
④應由值班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
(14)爆破器材的加工,應在遠離洞口50m以外的加工房中進行;若洞口距工作面超過1000m,可在適當?shù)囟卧O立洞內(nèi)加工房,井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存儲藥最多限于當班用量。
②洞深應大于lOm,應與隧道中線有時的交角,并設兩道外開的門。
③設立明顯標志與專人看守。
④洞內(nèi)加工房設在堅固巖層中,并應做好防水與必要的支護。
(15)電力起爆電源與雷管應分開放置,都要有專人保管。放炮器的手柄,電源開關或蓄電池盒的鑰匙在起爆前全部時間內(nèi),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一般由網(wǎng)路檢查者隨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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