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
二、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fā)現(xiàn)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四、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fā)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關閉空調、電腦、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