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公司的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動
力、公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生產負責。
2 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3 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jiān)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安全職責的履行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運行過程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保證所生產加工的水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因質量問題(或設計、施工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 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 組織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 負責審批職工安全、衛(wèi)生、消防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7 定期召開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8 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9 規(guī)定職責范圍內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10 定期召開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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