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 瓦斯地質工作
1、礦總工程師必須把瓦斯地質工作做為防突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
2、突出礦井煤層分類、分級管理:
?。?)突出煤層:
根據(jù)《細則》第23、24、28、29、30條規(guī)定可劃為:
?、偻怀鑫kU區(qū)
②突出威脅區(qū)
?、蹮o突出危險區(qū)
?。?)非突出煤層:
①經預測確認的非突出煤層中開采可不采取防突措施和預測預報工作,但隨著開采深度
的加深,應有計劃地測試不同標高的瓦斯壓力和含量,煤的瓦斯壓力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堅固性系數(shù)等進一步檢驗煤層的突出危險性。
?、谠诟咄咚共删蚬ぷ髅?,煤層瓦斯壓力大于0.74MPa作業(yè)時嚴格按照《細則》26條執(zhí)行,有下面三種情況必須采取防突措施和預測工作。
1)有明顯動力現(xiàn)象,煤層軟分層增厚,煤層層理紊亂,煤的破壞類型較高(Ⅲ—Ⅳ)。
2)工作面地質條件復雜、構造破碎帶,瓦斯異常涌出和采掘應力迭加的區(qū)段。
3)工作面煤層瓦斯放散初速度ΔP>10,煤的堅固系數(shù)f<0.5的。
3、現(xiàn)場管理
(1)突出煤層遇到煤厚有變化地段,斷層、褶曲等地質構造,必須執(zhí)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探清前方的構造或煤層賦存狀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后方可生產。
?。?)堅持瓦斯地質預報,突出危險工作面每進尺30米預報一次,在遇有構造地段應及時發(fā)出地質預報,并電話匯報瓦斯所,經礦總工程師審閱后三日內報瓦斯所。
?。?)突出煤層的工作面每50—100米取一組煤樣,化驗突出參數(shù)(ΔP,f),有構造或煤層變化地段適當增加取樣密度,取樣規(guī)定按(93)平煤瓦字第5號文執(zhí)行。
4、加強瓦斯地質內業(yè)管理,防突科(隊)必須具備的4種圖紙及5種表格和卡片。
(1)礦井分煤層瓦斯地質圖(1:2000或1:5000)每半年填繪、修改一次,于每年1月、8月報瓦斯研究所。
?。?)采區(qū)瓦斯地質交換圖(1:2000)每月填繪一次,月初5號報瓦斯研究所。
?。?)回采工作面瓦斯地質說明書(1:500或1:1000)回采前5—7天報瓦斯所審批。內容按(92)平煤瓦字6號文編制。
?。?)突出危險工作面的重點地段防突科(隊)要有1:200實測素描圖。內容包括:煤全厚、煤結構、軟分層厚度、構造、巷道標高及頂、底板巖性。
?。?)建立有關臺帳和表格
?、俚V井瓦斯壓力測試卡片,臺帳;
②礦井瓦斯含量測試臺帳;
③煤的突出參數(shù)測試臺帳;
④分煤層煤厚度觀測試臺帳;
⑤煤層斷層與瓦斯突出情況表。
⑥以上內容按94.2.19《有關編繪突出礦井突出煤層瓦斯地質圖的通知》填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