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段長在段長的領導下,對分管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行車安全與人身安全并重的原則,依據(jù)《安全生產法》,抓好《技規(guī)》、《行規(guī)》、《事規(guī)》、《段細》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安全管理辦法的運作和檢查考核,保證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在運輸生產的全過程中得到落實。
(3)、按照部、運輸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確定本單位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
(4)、協(xié)助段長主持每季度安委會、每月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和事故分析會,全面分析安全生產現(xiàn)狀,做好安全生產預測,提出解決問題對策,組織各項安全攻關活動,抓好推進落實,全面兌現(xiàn)各項安全生產指標。
(5)、抓好高新技術設備運用和行車設備更新改造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工作,保證投入資金使用到位,并對列入計劃的投入項目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6)、發(fā)生性質嚴重的事件或一般及其以上事故,要親自到現(xiàn)場組織調查,研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對事故定性定責,吸取事故教訓,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同時,負責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7)、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做到親自解決安全隱患問題;親自參加施工;親自對事故進行調查;親自對階段性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親自組織開展安全基礎建設活動。
(8)、保證安全信息暢通,抓好問題庫的有效利用,對危及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立即組織解決。組織對安全信息進行全面分析,找出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隱患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和解決。
(9)、組織開展安全工作調研,解剖安全薄弱點,查清問題,指導幫教,促其轉化。同時,總結、推廣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的先進方法、先進經(jīng)驗,以點帶面。通過正反兩個方面經(jīng)驗、教訓的總結,推動安全管理工作深入開展。
(10)、負責牽引副段長根據(jù)重點列車定期添乘機車檢查制度的規(guī)定做好添乘檢查工作,如實反映檢查實況并上報。
(11)、負責組織對各車間安全工作的評估考核,不斷推進部“強化安全基礎建設”總體要求和段安全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12)、組織抓好安全攻關和監(jiān)督檢查、檢修質量標準和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不斷提高設備質量,保持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
(13)抓好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落實,檢查考核分管逐級負責制的落實情況,提出獎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