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公務用車是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學校公車管理,有利于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建設和安全穩(wěn)定。
2.學校領導、教職工不論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駕駛公車,對違反公車管理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糾紛的,所有責任一律自負。
3.車輛由學校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度,每次出車須持派車單,派車單上注明公務用車時間、起止地點、公務內容、公務人員等事項。領導班子成員因公用車,須向學校主要領導申請,由學校辦公室按照先急后緩、先遠后近、以遠帶近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調派車輛。
4.駕駛員必須接到辦公室的出車通知才能出車,凡不按公車管理規(guī)定私自駕車外出并發(fā)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駕駛員必須堅持原則,忠實履行崗位職責,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5.嚴格執(zhí)行節(jié)假日封車制度。春節(jié)、“五一”、“十一”等重大節(jié)日期間,除值班車輛外,其余車鑰匙統(tǒng)一交辦公室保管。因公確需用車,須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并與辦公室履行有關手續(xù)后方可出車。
6.未經學校主要領導同意,嚴禁將車輛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并經領導同意必須外借的,車輛駕駛員必須隨車駕駛。
7.學校領導因公出差要輕車簡從,不允許搭乘與工作無關的人員。
8.學校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遵守公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不搞特權。要切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杜絕公車私用、外借等不正之風。要建立健全派車手續(xù)、車輛出勤登記等管理制度。
9.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派車遠途出差例外),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規(guī)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