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
一、 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部門及行業(yè)有關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技術標準及施工規(guī)范和技術規(guī)程。
二、 樹立質量全局觀念,貫徹執(zhí)行工程質量的各項管理制度,運用全面管理體系科學管理。
三、 參與制定項目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推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的技術措施。
四、 堅持工程質量以“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班組四檢原則,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做好預檢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工作,把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五、 組織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按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對建筑材料加工成品、半成品的檢查與驗收(包括質量資料驗收)等。
安全:
一、 建立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證體系,樹立安全觀念。
二、 對現場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檔案。
三、 項目部建立安全周檢、月評比制度,由專職安全員掛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蹤復查。
四、 必須執(zhí)行交底制度,持證上崗,對各級安全檢查堅持“三定,四不推”的原則,絕不姑息。
五、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及安全宣傳制度。
六、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令和法規(guī),交流安全生產信息,總結上階段安全工作對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目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