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加強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環(huán)境意識的教育工作,提高工人對安全問題和噪音問題的認識,增強自覺性。
2.夜間禁止大聲喧嘩,減少人為噪音。
3.機械、材料進退場盡可能安排在白天或晚上十點鐘,同時裝卸車應把噪音降低到最低限度,嚴禁隨意裝卸車時發(fā)出大音量噪音。
4.嚴禁高沖程落錘或打空錘,以減少機械運轉時所發(fā)出的噪音。
5.對于靠近居民住宅樓的孔樁灌注水下砼盡可能安排在白天,特殊情況也應在晚上十點鐘前結束。
6.機械、設備的轉移、換位等盡可能安排在白天,盡量避免吊車在夜間運作,同時盡可能減少夜間運作的機械數量,大音量機械嚴禁夜間運轉,特別是夜間十點鐘以后。
7.監(jiān)督夜間操作人員特別注意安全,避免因光線不足或疲勞、困倦等因素而出現意外事故。
8.施工現場設置技術員及專職安全員,加強現場的質量、安全監(jiān)督工作,避免因質量、安全等問題而影響施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