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墩柱(臺)工程
1. 施工前必須搭好腳手架及作業(yè)平臺,并在平臺外側設欄桿。墩高在10m以上時,應加設安全網。
2. 吊斗升降應設專人指揮。落斗前,下部的作業(yè)人員必須躲開,不得身依欄桿推動吊斗。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腳手架。
3. 人工、手推車推(抬)運石塊或預制塊件時,腳手跳板應配鋪滿,其寬度、坡度及強度應滿足安全要求。腳手架和作業(yè)平臺堆放的物品不得超過設計荷載。砌筑材料應隨運隨砌。
4. 吊機、詭桿吊運材料時,應聽從指揮信號。砌筑材料吊運到砌筑面時,作業(yè)人員應避讓,待停穩(wěn)后方可上前砌筑。
5. 人工臺運大塊石料時,應捆綁牢靠,動作協調一致,緩慢平放。
6. 高橋墩(臺)、塔墩、索塔等高層結構,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時,應遵守“高處作業(yè)”的安全規(guī)定。
7. 滑模及提升結構應按設計制作與施工。作業(yè)前應對滑模、提升結構進行檢查。
8. 模板提升到2m高后,應安裝好內外吊架、腳手架,鋪好腳手板,掛設安全網。
9. 混凝土澆注,不得用大灌漏斗直接灌入,不沖擊模板。震搗時,不得震搗支撐桿、鋼筋及模板。提升模板時不得進行震搗。
10. 施工中發(fā)現支撐桿有彎曲變形時應及時加固。
11. 操作平臺的水平度、傾斜度應經常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12. 主要機具、電器、運輸設備等,應定機定人,嚴格執(zhí)行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對器具檢查一遍,并作好記錄。
13. 平臺上應規(guī)定人群荷載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標準。材料要均勻擺設,不得多人聚集一處。
14. 墩臺養(yǎng)生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輸水管路及其他設備應拴綁牢固。
15.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在人員上下及運輸過道處,均應設置固定的照明設施。拆除滑板設備時,應做好安全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