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底內(nèi)容:
1、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穿膠底鞋、不準爬腳手架、龍門架。
2、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wěn)妥的地方,操作人員砍磚要面向墻面,把磚頭打在架子上,以免落下砸人,掛線用的重錘必須綁扎牢固,防止掉下砸人。
3、砌筑墻身超過1.2米以上的,應搭設腳手架,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過規(guī)定荷載標準,堆磚高度不準超過三塊側磚同一塊腳手板上的操作人員不得超過兩人,并按規(guī)定搭設安全網(wǎng)。
4、磚砌腳手架未經(jīng)驗收不準使用,驗收后不準隨意拆改,架板不得任意搬動,樓層上洞口處設置的護身欄桿不得任意挪動。
5、不準站在墻頂上做劃線、刮縫及清掃墻面或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不準用不穩(wěn)固的工具可物體在腳手板上墊高操作。
6、不準在超過胸部以上的墻體上進行砌筑,以免將墻體撞塌造成安全事故。
7、下雨前或每日上班前應做好防雨準備,以防雨水沖下砂漿致使砌體倒塌。
8、禁止在剛砌好的墻體上面走動,以免發(fā)生危險或質(zhì)量事故。
9、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各種電器應避免同金屬接觸。
10、不準從高處向下邊扔任何物件。
11、澆砼放料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要站在可靠平穩(wěn)處,振動器要放穩(wěn),移動時電源線不得強拉硬拖,以防損壞纜線,造成漏電傷人,雨天作業(yè)時對機具有防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