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激光器均應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工作前應檢查激光器操作場所的防護設備、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工作臺面、門窗把手、地面應避免反光;
(2)在光束通路上,應設置封閉、不透光、反光和不可燃材料制成的防光罩。防光罩的開啟,以及與中斷激光器的電源開關聯(lián)鎖裝置應完好。
3.工作中要防止事故性曝光,嚴禁用眼直視光束。激光器進行光學調試時,應切斷電源,并使電容器放電。人工觸發(fā)激光器時,應用遮光面罩或背向光束。
4.激光器應定期檢查漏能情況。距設備外殼5厘米處的漏能值不得超過1毫瓦/厘米2。超過時,不得使用。
5.操作現(xiàn)場,必須保持通風良好。
6.操作者上班時,應根據(jù)發(fā)射光譜、選用防護鏡片。并定期檢查防護鏡片有否失效。防護眼鏡應帶邊罩。不得使用一般墨鏡。
——摘自《機械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