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鉆探
一、一般要求
第24條 鉆工上崗條件:
1、每臺鉆機操作人員不少于3人,并明確責任分工,機長(班長)上當班安全技術與操作第一責任者。
2、司機必須熟悉鉆機主要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一般液壓傳動基礎知識,能熟練操作維護和維修。
3、施工前鉆工必須學習本鉆探施工技術安全措施,掌握施工目的、工藝和技術要求,熟悉預防災害措施和礦井避災路線。
第25條 安全設施
1、打鉆探放水地點必須具備自然泄水條件,流水線路要鋪設泄水溝、泄水槽,下山巷道、低洼處打鉆時,必須完成可靠的臨時排水設施,否則不得探放水。
2、施工地點須具備自然通風條件,鉆場深度不大于5m;無風地點打鉆必須安設局部通風機或采作導風筒通風,并有可靠的風電閉鎖裝置。特殊情況下停風的,必須按規(guī)定撤出施工地點所有人員。
3、要打鉆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通訊聯(lián)絡電話
4、施工前必須加強鉆場及其前后10m巷道支護,背好幫頂,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改變支護方式,制定安全措施,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施工。
5、鉆探施工巷道兼作軌道運輸平行作業(yè)時,鉆場門口要設置紅燈警示,并堅持行車不行人制度。
第26條 設備的運輸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鉆機在車盤上必須捆綁結實,不得超長、超寬、超高、超重,并符合井下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拆下的螺釘?shù)攘慵迷谏w的箱子裝好。容易丟失的零件,由鉆工自帶,不得裝車。
2、運送超長管材時,必須遵守有關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3、井下人工搬運設備時,要用繩子系牢,并要輕抬輕放,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起落行動一致。
第27條 設備的安裝必須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安裝前要檢查、整修設備、并檢查加固鉆場及其周圍支架,防止冒頂片幫;清理各種臟雜物,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溝。
2、鉆機立軸對準鉆孔位置,擺正鉆機架,機座與地梁木之間用螺栓連接,固定于基臺木上。基臺木要安放牢固、平穩(wěn),用水泥打基礎,并用底固螺絲固定或臥入底板,四角打上壓柱及戧柱固定。使用木柱時,直徑不小于18厘米。
3、機身安入平穩(wěn),上緊底固螺絲。各種電氣設備必須防爆,機構傳動部分要安裝防護欄、保護罩。
4、使用轉盤固定鉆機時,可使用錨桿固定,錨桿不少于4根,Φ≥16mm,深度不小于1.6m。
5、凡使用小絞車提升鉆具時,必須設有牢固的固定滑輪,其滑輪方向必須和鉆孔方位一致。
6、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
7、在上山施工斜孔時,需支設密集支柱,防止鉆機下滑。
8、準備好各種材料、配件、備用工具,擺放要整齊有序。
9、調試鉆機。檢查鉆機各傳動部分運轉是否齊全、合格。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者,必須進行處理或更換。
10、施工前要具備自然泄水條件。
二、鉆探操作
第28條 開鉆前的準備工作:
1、檢查有害氣體含量。當瓦斯?jié)舛冗_到或超過1%時,不得開鉆。
2、工作人員進入鉆場必須首先檢查鉆場及其周圍的安全狀況,如防水、防火、通風設施等,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開鉆。
3、檢查機械設備安裝質量及安全設施情況,經試車合格后,方可開鉆。
第29條 鉆機所使用的電器設備、液壓系統(tǒng)的保護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額定值符合規(guī)定;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正確使用,電器設備嚴禁失爆。
第30條 液壓操作控制臺上的壓力表、換向閥、調壓閥等液壓組件的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規(guī)定,液壓系統(tǒng)壓力表、溫度指示表必須齊全;關機前,必須使液壓系統(tǒng)處于卸荷(空載)狀態(tài)。
第31條 檢查供電、供水系統(tǒng)(設備及配套的管路、閥門、開關等)的是否安全完好,各液壓油泵的電動機旋轉方向與液壓油泵要求的轉向是否一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32條 檢查油箱中液壓油是否清潔,油量是否充足,油溫指示表是否靈敏可靠。發(fā)現(xiàn)濾油器中臟物較多時,應及時更換其濾芯。向油箱加油時,必須經過濾網,工作時不允許打開油箱蓋。
第33條 所需鉆具(鉆頭、擴孔器、各類鉆桿、接頭等)及專用工具(卸扣卡瓦、扶正器、特種扳手等)應配備齊全。
第34條 所有鉆具和絲扣連接部位及鉆桿內孔必須清理干凈,并檢查絲扣及兩端有無損傷,碰壞部位應及時修復,有裂縫、缺口,絲扣磨損嚴重的嚴禁使用。在內外絲扣部位應涂專用礦用防銹油脂。
第35條 動力水龍頭與高壓水管連接處密封件應完好、可靠,高壓水的1。2倍。水源要充足,單機用量不小于6m3/h。
第36條 鉆機試運轉達到要求后,清理作業(yè)現(xiàn)場,將不用的工具、配件暫時裝箱。鉆機的油管、水管、電纜排列整齊,在人員經常通過處將其吊掛好,做到文明生產。
第37條 導向孔施工操作及注意事項:
1、鉆進前必須先供循環(huán)水,鉆進中應注意觀察孔內流出的水流量變化及排出巖屑情況,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及時處理。
2、開孔時應使用扶纖器扶正鉆桿,以小壓軸、慢轉速將孔開出。開孔深度達0.5m后,可酌情加大軸壓,提高轉速,鉆深超過3m后,可按正常參數(shù)鉆進。
3、按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調整鉆進參數(shù)(鉆壓、轉數(shù))值,遇到特殊地質構造時,可根據(jù)經驗適當改變鉆進參數(shù)。
4、裝接鉆桿前,必須將鉆具提高距孔底5~10cm高度處,充分清洗鉆孔,清洗時間可根據(jù)當時鉆進的深度控制。若準備停機鉆進,必須將鉆具提至安全位置。
5、裝接鉆桿操作程序如下:
(1)關閉供水門,停止供水;
(2)用專用工具卡住鉆桿方形部位,使鉆具重量加在孔口盤上;
(3)將鉆桿絲扣清理干凈,涂上油脂,把鉆桿送入鉆架,加鐵絲或麻皮密封墊;
(4)打開供水管路的閥門,向鉆孔供水,待循環(huán)水從孔內流出后,方可繼續(xù)鉆進。
第38條 擴孔鉆進的操作及注意事項:
1、向擴孔鉆頭供高壓水,觀察擴孔鉆頭噴出的水是否噴到邊刀上,如噴不到要加大水量。檢查一切正常后,通知司機啟動鉆機擴孔。
2、擴孔開始時應以較小鉆壓破巖,滾刀體全部進入鉆孔后,再加壓正常鉆進。
3、擴孔過程中所用參數(shù)值(鉆壓、轉數(shù))應根據(jù)巖性及鉆機性能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滾刀的允許壓力和鉆機的額定能力參數(shù)值。
4、遇到卡鉆時,應立即快速下放和旋轉鉆具,以甩掉卡鉆巖石,然后再往返鉆進數(shù)次。
5、若發(fā)現(xiàn)鉆進速度極慢,加大鉆壓后仍無提高時,應立即停止擴孔,檢查是否需要更換鉆頭。
6、擴孔過程中嚴禁驅動頭反轉(卸鉆桿除外),并且注意開鉆時要先供水后擴孔,停機時先停機后停水。
7、擴孔過程中,司機必須時刻注意沖洗液變化,防止燒鉆、埋鉆事故的發(fā)生。
第39條 打鉆時要做到:
1、按地質技術人員所標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規(guī)定的方位、角度和鉆孔防斜措施施工,不經地質技術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2、鉆探工人穿戴要整齊、利落、衣襟、袖口、褲腳必須束緊。
3、啟閉開關時,注意力要集中,做到手不離按鈕,眼不離鉆機,隨時觀察和聽從司機命令,準確、及時、迅速地啟動和關閉開關。
4、禁止用手、腳直接制動機械運轉部分;禁止將工具和其他物品放在鉆機、水泵、電機保護罩上。
5、扶把時,要站在立軸和手把一側,不得緊靠鉆機;鉆機后面和前面的給進手把活動范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鉆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打傷人;給壓要均勻,根據(jù)孔內情況及時調整鉆法及壓力。
6、采用清水鉆進時,要保證有足夠的水量,不準打干鉆;為防止埋鉆,鉆具下至距孔底1~2m時,立即開泵送水,見返水后,才能鉆進。
7、鉆進過程中,一旦發(fā)現(xiàn)“見軟”、“見空”、“見水”和變層,要立即停鉆,丈量殘尺并記錄其深度。
8、若發(fā)現(xiàn)孔內涌水時,應測定水壓、水量。
9、若發(fā)現(xiàn)煤巖松動、片幫、來壓、見水或孔內水量、水壓突然加大或頂鉆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不得直對或任意跨越鉆桿,迅速向有關部門匯報,并派人監(jiān)視水情。
10、透老空后,需經瓦檢員檢查有無有害氣體溢出,并嚴格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對鉆孔進行處理。
第40條 安裝鉆桿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鉆桿應不堵塞、不彎曲、絲口未磨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接鉆桿時要對準絲口,避免歪斜和漏水。
3、卸鉆頭時,應嚴防管鉗夾傷硬質合金片、夾扁鉆頭和巖芯管。
4、裝鉆桿時,必須一根接一根依次安裝。
第41條 下置孔口管:
1、套管要下在堅硬完整的巖層中,套管下置深度、固結方法及耐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止水套管的接頭必須用棉絲、鉛油嚴加密封,防止漏水。
3、下套管前應清除孔內巖粉,遇阻時,禁止猛墩套管。
4、套管固結后必須進行耐壓試驗。掃孔至孔底鉆進0.5m,進行注水耐壓試驗,壓力不低于實際水壓的2倍,并持續(xù)20分鐘以上,以套管不松動、周圍巖層不漏水為合格,然后安裝止水閘閥正常鉆進。揭露水壓大于1.5MPa的鉆孔,還要裝好防噴裝置,方可鉆進。
第42條 下鉆具時要按下列要求施工:
1、提鉆前,準確丈量機上余尺,認真檢查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裝置以及擰卸工具是否安全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下鉆前,除上述檢查外,還要認真檢查鉆具接頭、接箍、絲扣加工是否合格,鉆桿有無彎曲、磨損等。凡鉆桿直徑單邊磨損達2毫米,或均勻磨損達3毫米,每米彎曲超過3厘米及各種鉆具有微小裂隙,絲扣嚴重磨損、松動或其他明顯變形時,均不得下入孔內。
2、在提、下鉆具的過程中,操縱升降機人員必須與其他崗位工人緊密配合,互相關照。操作要輕而穩(wěn),不得猛剎、猛放,不得超負荷作業(yè),不得用手腳去摸鋼絲繩。其他人員要注意鉆具起落,在完成摘掛作業(yè)后,必須站在鉆具起落范圍以外。巖芯管提出孔口后,應立即蓋好孔口,不準用手探摸、伸頭觀看管內巖芯。
3、孔口人員抽插墊叉時,禁止手扶墊叉底面或腳勾墊叉。
4、升降鉆具時,必須使用墊叉,禁止用管鉗、鏈鉗代替。
5、及時準確全面地記錄各種數(shù)據(jù),包括加尺、殘尺、孔深、分層厚度、涌漏水情況、巖芯采取率、套管下置深度、耐壓試驗數(shù)據(jù)、班報表等。提出的巖芯必須清洗干凈編號,按序次擺放在巖心箱中。第43條 底板注漿加固封孔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下套管前,需擴孔口,孔徑要大于套管外徑15~30mm。擴孔深度應大于2m。
2、套管下入鉆孔后,可用人工或用封孔注射器、泥漿泵,將按規(guī)定配制好的水泥砂漿送入管套壁外的鉆孔內。
3、孔內有水封孔注漿時,首先要在孔口埋設Φ16注漿小管,采用摻有速干劑水泥孔口密封,采取“外返漿”方式,用注漿泵注水泥漿封孔固定套管。注漿前先注水沖巖粉,使兩管暢通。工作結束時要用水把泵內砂漿清洗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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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裝封孔器時,一人用管鉗固定封孔器外套,另一人用管鉗擰緊絲扣;連接氣門與支管時,必須把支管總氣門關閉。
4、使用液壓或機械加壓封孔器時,給壓要均勻,應先小后大,速度不要太快,待封孔器外壁與鉆孔壁接觸后再加壓。
三、探放水操作
第45條 在接近積水地區(qū)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進行探放水時,必須根據(jù)編制的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規(guī)定的方位、角度、孔深等進行施工,不經技術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改動。
第46條 煤系底層有強承壓含水層并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在開采前進行探放水,必須嚴格按編制的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措施施工。
第47條 安裝鉆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加強鉆場前、后10米范圍內的巷道支護,并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3、在打鉆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測量和探放水人員必須親臨現(xiàn)場,依據(jù)設計,確定主要探放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須符合設計的要求。
第48條 操作鉆機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打開立軸箱時,橫、立軸齒輪應加防護罩。合立軸時,應待齒輪停止轉動后進行。
2、禁止用手和腳直接制動機械的運轉部件。
3、操作高壓電器時,應戴絕緣靴,腳踏絕緣墊。
4、在探放水鉆機后面和前面的給進手把活動范圍內,不準站人,防止高壓水將鉆具頂出傷人或給進手把翻起傷人。
第49條 鉆孔內水壓過大時,應采用取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50條 在鉆進中,一旦發(fā)現(xiàn)“見軟”、“見空”、“見水”和變層,要立即停鉆,丈量殘尺并記錄其深度。
第51條 在鉆進中,若發(fā)現(xiàn)孔內涌水時,應測定水位(壓)和耗水、涌水量。
第52條 鉆出時,發(fā)現(xiàn)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時,但不得拔出鉆桿,現(xiàn)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jiān)測水情。如果發(fā)現(xiàn)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qū)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53條 探放老空水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qū)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放水。
2、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監(jiān)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
3、鉆孔放水前,必要估計放水量,根據(jù)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量。
4、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
5、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調度室。
第54條 透老空后,如孔內無水流出,經瓦斯檢查員檢查有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用木塞黃泥封閉。
第55條 疏通鉆孔時,操作人員不準正對鉆桿站立操作。
第56條 探放老空水鉆孔接近老空,預計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xiàn)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第四章 注漿加固
一、一般要求
第57條 注漿工上崗條件:
1、注漿站注漿,每班安排操作人員7-8人,按工種分別為:司泵
工1人,造漿工1人,上料工3人,微機操作員1人,井下管路巡查及孔口壓力表觀測工1-2人,維修工1人。
班長為當班安全技術與注漿操作第一責任者。
3、 注漿站司泵工、制漿工、微機操作員、維修工要經專業(yè)技術培訓。
注漿操作前,要學習注漿加固技術措施,了解注漿地點目的、技術要求、工藝流程等。
4、 注漿原始記錄要規(guī)范及時,使用統(tǒng)一格式,記錄中各項參數(shù)真實,
嚴禁偽造記錄。
二、注漿站管理
第58條 注漿站要有管理制度;明確注漿各工種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班次第一責任者。
第59條 注漿站要完善地面防雨、防凍設施?,F(xiàn)場設防雨棚,周邊設排洪溝;凍季注漿有防止?jié){液凍堵管路、凍裂泵頭等措施。
第60條 注漿設施各轉動部件要設防護裝置,粗漿池要設護欄,精漿池、混漿池要設次蓋板。
第61條 井下注漿管路要敷設在非人行道側,同一鉆場打鉆與注漿平行作業(yè)時,要有防止高壓軟管脫節(jié)措施,以防脫節(jié)抽人。
第62條 地面注漿泵、井下注漿孔口要分別設有量程適當抗震壓力表,并不斷校核,用于檢測注漿壓力。
第63條 微機水泥自動計量系統(tǒng)、電磁流量計、γ射線密度儀要不斷校核,確保注漿參數(shù)符合要求。
第64條 加強注漿設備維護:
1、制漿機軸承座、制漿刮刀及篩板易磨損部件,軸承座要常注耐高溫油脂;制漿刮刀要及時更換,以防制漿刮刀座座損;上料工要防大塊卵石進入制漿機,以防篩板損壞。
2、注漿泵活塞、鋼套、鋼球、球座為易損部件,發(fā)現(xiàn)竄漿要及時更換。防止泵體受損。
3、注漿各零配件要有一定數(shù)量儲備,質量合格配套。
第65條 注漿站要有備用注漿泵、施流泵、制漿機、減速機等設備,確保連續(xù)注漿。
第66條 注漿原始記錄要規(guī)范及時,使用統(tǒng)一格式,記錄中各項參數(shù)要真實,不弄虛作假。
三、射流造漿操作
第67條 注漿工要熟悉注漿工藝流程
第68條 造漿前,所用各種設備應完好,各閥門應處于正確的開關位置,供水系統(tǒng)暢通,供電照明系統(tǒng)正常。
第69條 造漿工要注意皮帶運行中粘土量,下料要均勻,制漿機供水要適量,開動粗漿池攪拌機,用比重計測量泥漿濃度,不斷調整粘土用量,使粘土漿濃度達到設計要求。
第70條 啟動旋流泵,使粗漿經除砂器進入精漿池。制漿工要注意除砂器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堵塞,及時暢通處理,發(fā)現(xiàn)磨損嚴重,及時更換。
第71條 射流泵開動后,精漿進入射流器,啟動工控微機,水泥進入射流造漿器,配制粘土水泥漿。設置微機控制參數(shù),不斷調整水泥用量,使粘土水泥漿濃度達到設計要求。
第72條 射流出口要設置篩板,以除雜物,防止吸漿管堵塞,減少對泥漿泵活(柱)塞、鋼套磨損等。
第73條 要定期校核微機控制水泥量與實際水泥用量;發(fā)現(xiàn)誤差較大,調整工控微機參數(shù)k值等,進行校正。
第74條 造漿系統(tǒng)的各種設備開啟應集中控制與管理,啟動順序如下:首先啟動制漿機,并供水,后啟動皮帶,上粘土,先開動射流泵,后啟動工控微機下料系統(tǒng),防止射流造漿器堵塞。造漿系統(tǒng)的停止與啟動正好相反,先停止供料系統(tǒng),后停止制漿機,射流泵。
第75條 注漿過程要定時記錄上灰量、水量、泵量、泵壓、漿流流量、漿液比重、孔口壓力、添加劑量、水玻璃量等,作為注漿原始資料存檔。
四、注漿加固操作
第76條 注漿前,司泵工首先要電話通知井下孔口觀測員做好注漿準備,看通訊聯(lián)絡是否暢通,看孔口管路是否連接狀態(tài),閘閥是否處于正確開關位置等。
第77條 開動泥漿泵,清水沖注漿管路,看泥漿泵上水是否正常,注漿管是否暢通,停泵后關閉井下閘閥。對注漿管路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不低于5Mpa,持續(xù)30分鐘以上。
第78條 注漿管路進行耐壓試驗后合格后,連接到待注鉆孔閘閥上,通知注漿站壓清水,壓入水量不小于管路與鉆孔的管路2倍,使鉆孔待注層暢通,選擇合適的泵量開始注漿。
第79條 注漿系統(tǒng)的運行要與造漿系統(tǒng)一起集中管理,開始注漿后,司泵工應注意觀察泵壓,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通知施工指揮。注漿過程中,龍頭要一直搖動免堵塞。注漿管路要有專人來回巡視。
第80條 要根據(jù)注漿中的情況,隨時調整漿液配比及注漿延續(xù)時間。如鉆孔屬于連續(xù)升壓,則應連續(xù)注漿,直至達到結束標準。
第81條 注漿人員要時刻注意:當設備運轉出現(xiàn)異常(壓力突然增大、注漿管跳動劇烈等)時,要立即停機,進行檢查處理。
第82條 注漿期間,注漿工應密切注意管路及各處閥門的情況。發(fā)現(xiàn)堵孔或管路漏漿時,應首先通知停止送漿,同時派人關閉上一道閥門,然后進行處理。正在注漿的鉆孔,如發(fā)現(xiàn)進漿不正常,應暫停注漿用清水沖洗管路。
第83條 注漿期間,注漿工應密切注意管路及各處閥門的情況。發(fā)現(xiàn)堵孔或管路漏漿時,應首先通知停止送漿,同時派人關閉上一道閥門,然后進行處理。正在注漿的鉆孔,如發(fā)現(xiàn)進漿不正常,應暫停注漿用清水沖洗管路。
第84條 遇有底板跑漿時,可變低檔注漿,視情況采取地面添加骨料充填等措施;跑漿嚴重時,要停泵處理,但要防止注漿管子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