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操作。
二、 必須認真學習作業(yè)規(guī)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炮破說明書,支護方式等有關技術規(guī)定,掌握鉆眼機具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鉆眼機具在工作中出現(xiàn)故障時,應能立即檢修或更換。
三、 嚴禁鉆眼與裝藥平行作業(yè)。鉆眼前首先檢查鉆眼地點的安全情況,敲幫問頂,加固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
四、 鉆眼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頂板安全,并注意觀察鉆進情況。
五、 鉆眼時如果發(fā)現(xiàn)瓦斯超 限 , 局 扇停止運轉,拒爆,殘爆未處理完,工作面有透水征兆,工作面有應清理而未清理的浮煤,浮矸或其它不安全隱患未排除時應停止鉆眼待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六、 使用電鉆時,必須設有并使用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起動和停機,自動停電等符合保護裝置。
七、 打眼工作結束后,撥下鉆桿,卸下鉆頭,切斷電源,將電纜,電鉆等工具運至指定地點整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