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共建筑物內應急導向系統(tǒng)(safety way guidance systems,SWGS)的規(guī)劃、設計和設置的原則與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公共建筑物內SWGS中電光源要素和磷光要素的設計與設置,也適用于根據SWGS的使用環(huán)境、材料、設計、安裝和維護來確定SWGS中發(fā)的不同要素。
本標準不適用于觸摸式和聽覺類應急設施的設計與設置,也不適用與應急照明系統(tǒng)的設計和設置(尤其是疏散路線照明的設計和應用)。除非用于疏散路線上應急設備或疏散路線上特征位置(如安全出口或樓梯)的照明設計。
本標準不適用與水路和海運中船只的SWGS的設計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