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總則
分類建立并保持控制重大危險的程序或支持性文件,使與重大危險有關的活動得到有效地控制并確保目標、指標的實現(xiàn)。
11.2職責
與運行控制有關的職責,在相應的程序或支持性文件中規(guī)定。
11.3控制要求
a)在程序文件中確定與重大危險有關的活動,并對其進行控制;
b)與重大危險有關的崗位,嚴格執(zhí)行程序和支持性文件;
c)對使用的產品和服務中,含有可標識的危險,要將有關的程序要求通知給供方和承包方;
d)搞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及時檢修,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11.4相關文件
…/…/…—1999OHS控制程序
…/…/…一1999安全用火管理程序
…/…/…一1999對相關方的管理程序
…/…/…一1999OHS項目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