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除腳手架前的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全面檢查腳手架的扣件連接、連墻件、支撐體系等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② 應根據(jù)檢查結果補充完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拆除順序和措施,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③ 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進行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④ 應清除腳手架上雜物及地面障礙物。
2) 拆腳手架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拆除作業(yè)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yè)。
② 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shù)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
③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立桿的高度(約6.5m)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設臨時拋撐加固后,再拆除連墻件。
④ 當腳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時,對不拆除的腳手架兩端,應先按JGJ 130-2001第6.4.2條第4款、第6.6.3條第1、2款的規(guī)定設置連墻件和橫向斜撐加固。
3) 卸料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
② 運至地面的構配件應按JGJ130-2001第8.1.2~8.1.5條的規(guī)定及時檢查、整修與保養(yǎng),并按品種、規(guī)格隨時碼堆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