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鍋爐設備
1.停爐后,承壓鍋爐、壓力容器100%由屬地質監(jiān)部門特檢所進行年驗并出具定檢報告。其中定檢報告結論為“停止運行”、“限制條件運行”及“整改后方可運行”的鍋爐、壓力容器須進行整治,達到運行條件,方可運行。鍋爐按6年(管架3年)周期定期由特檢所打壓。
2.停爐后,常壓鍋爐100%由管理單位進行年檢,出具檢驗報告,制定大維修措施。鍋爐管在下個采暖期能夠安全使用不漏水。禁止通氣管管徑不夠,或堵塞帶壓運行。
3.制定鍋爐房停爐期間安全防盜措施,防止設備損壞、丟失或造成人身傷害。
4.鍋爐房、換熱站、泵站、空調機組等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與工作無關的用品?;炈幤范ㄖ枚ㄎ淮娣?,并加強保管,防止丟失或對人身造成傷害。
5.運行鍋爐必須有運行證和定檢報告,司爐工全部培訓,具備相應級別操作證并持證上崗。
6.崗前要對全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突然停電、鍋爐泄露、惡劣天氣及其它突發(fā)事故的模擬演練,具備相應的應急處置能力。
7.司爐工要嚴格執(zhí)行鍋爐房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規(guī)操作,按《溫度對照表》,保持鍋爐供/回水溫度達標。每2小時對鍋爐房內全部設備巡檢一次,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處置,并做好記錄。
8.鍋爐房內各種傳動設備均安裝有防護罩,定期檢查,對有損壞、松動現(xiàn)象的進行及時處理。定期對煙管、爐內進行清灰。
9.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電阻不大于4Ω,絕緣電阻大于1 MΩ(潮濕場所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 MΩ)。動力配線線徑能夠滿足要求。電氣控制靈敏可靠。柜(箱)內定期清灰。
10.開展供暖設備安全大檢查、節(jié)前安全專項整治、供暖聯(lián)檢、動態(tài)檢查等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活動,消除供暖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責任追究。
二、安全附件
1. 全部安全閥在鍋爐停運后,送屬地質監(jiān)部門進行校驗、研磨、調試并定壓簽封。太原房建段提供準確的工作壓力,定壓的壓力與鍋爐工作壓力匹配,起跳靈敏,鉛封良好。運行期間,每月手動提升一次,有記錄、有驗收人。
2.鍋爐房壓力表、溫度表(計)、超溫超壓報警裝置配備齊全,每年由具有校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校驗,有校驗標簽及校驗記錄,指示靈敏可靠。壓力表紅線劃定正確,運行期間,每周沖洗一次,有記錄、有驗收人。超溫超壓報警裝置報警值設定正確,連鎖可靠。每月試報一次,有記錄、有驗收人。
3.鍋爐上緊急補水、緊急泄放裝置齊全。緊急補水、緊急泄放閥門開閉靈活并在運行期間,周期試驗。
三、暖氣設備
1.明確“暖氣熱交換設備”入戶檢查責任人、檢查范圍和檢查周期。按規(guī)定進行入戶檢查,杜絕復裝和新裝“暖氣熱交換設備”。保證飲用水不受污染。
2.定期巡檢暖氣系統(tǒng)。汛期、運行期要加密巡檢頻次。檢查井蓋齊全,暖溝完好無塌陷,溝內無積水,管網無泄漏。消除暖氣漏水對房屋結構造成的安全隱患。
3.消除暖氣不熱點。同一房屋不得連續(xù)兩個采暖期存在溫度不達標問題。
四、施工管理
1.路局下達計劃的施工要有主管部門批準的開工報告
及施工方案;單位下達的施工要有查勘單或批復單。既有線施工前,與相關單位簽訂安全協(xié)議。有安全預防措施,并在現(xiàn)場嚴格卡控。施工嚴格執(zhí)行相關《設計規(guī)范》和《施工規(guī)范》。隱蔽部位施工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⒐べY料完善并歸檔管理。
2. 進行挖坑作業(yè)前,與電務、通信、供電、供水等部門確認地下管線位置后,方可施工。
3.在有人員活動區(qū)域施工時,應設圍欄、標志燈和警告牌;存在觸電、墜落、機械傷害、氣體危害等的危險作業(yè),應兩人及以上并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鍋爐內部、地溝作業(yè)時,應先通風確定無有害氣體,檢查支撐件的穩(wěn)固和可靠性;在狹小或潮濕導電場所作業(yè)時禁止使用明火照明,照明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 V。
4.鍋爐房、換熱站、泵站、空調機組等總電源發(fā)生故障或電工維修作業(yè)需供電單位切斷、閉合總電源時,房建單位與供電單位聯(lián)合做好現(xiàn)場安全卡控,雙方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員確認后,方可施工。
五、燃氣設施
1.路局與屬地燃氣公司管理的燃氣設施設備分界明確。安全、事故處理、正常供應、日常維護、設施更新、監(jiān)督等責任主體明確。局管燃氣設施范圍內無違章建筑物占壓燃氣管線。
2.對委托燃氣公司維修管理的燃氣設施,每年與委托單位簽訂委托協(xié)議,日常進行履約監(jiān)督檢查。
3.掌握燃氣設施狀況,對使用10年以上的燃氣設施,進行探坑檢查。保持燃氣設施狀態(tài)良好。配合燃氣公司對燃氣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施工,對用戶進行安全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