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y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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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 險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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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制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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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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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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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未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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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作票,確認安全措施執(zhí)行完善,組織人員宣讀,簽字方可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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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7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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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電源及照明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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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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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濕手不準從事接引電源工作。
2.電源線及燈具和電動工具絕緣應良好,電線無破損現象,同時使用漏電保護器。
3.電源線要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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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43條、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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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機部分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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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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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服不應有可能被轉動的機器絞住的部分。
2.衣服和袖口必須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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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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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動部分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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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機器完全停止以前,不準進行修理工作,并做好防止轉機的措施。
2.檢修工作人員不準自己進行試運行的操作。
3.轉機機械檢修完畢,轉動部分的防護裝置應牢固地裝復。
4.試運時,應站在轉動機械的軸向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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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35條、289條、291條、29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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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葉片加工及風箱內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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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害氣體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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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加強通風,但嚴禁向內部輸送氧氣。
2.外設監(jiān)護人,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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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381條、3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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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器具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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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工具前應進行檢查,不完整的工具不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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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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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封人孔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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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和人員遺留在設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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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確實無人或工具留在設備內,方可關人孔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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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規(guī)》第29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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