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檢查
第十七條? 有計劃的增加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機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規(guī)范化。
第十八條? 科級以上設備管理人員由工程局統(tǒng)一進行安排培訓,對于普通設備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由各單位自行舉辦,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 機械設備安全教育由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設備管理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 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過設備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設備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機前安全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上機操作。
第二十二條? 機械設備安全教育記錄必須如實填寫,并按規(guī)定進行存檔。
第二十三條? 安全檢查的類別主要有: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
第二十四條? 日常檢查由設備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或專職人員負責進行;專項檢查,根據設備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時期的工作需要進行,由各單位負責組織;綜合檢查由工程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五條? 設備安全例會與安全生產例會同時進行。
第三章? 設備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設備事故的處理按水電三局企業(yè)標準《事故事件調查和處理程序》及《施工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其它條款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局安監(jiān)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