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安全生產(chǎn)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分包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C級隱患呈報項目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jīng)安監(jiān)人員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公司,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項目部不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
第十條? 安全生產(chǎn)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項目經(jīng)理全面負責;分管付經(jīng)理、經(jīng)營科長、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各業(yè)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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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jīng)費和物資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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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chǎn)、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chǎn)或者停止使用。
四、各分包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本規(guī)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fā)出預警通知;發(fā)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yè)、加強監(jiān)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