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 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
2.3.7 軌道的安全狀況;道軌的接地情況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2.3.8? 鋼結構、傳動機構的檢查;
2.3.9? 行走電纜的絕緣及損壞情況;
2.3.10 大型起重機械的防風、防傾覆措施的落實情況;
2.3.11 起重機械的安裝、拆除、維修資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
2.4 每月(包含停用一個月以上的起重機械在重新使用前)至少應檢查下列項目:
2.4.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4.2 吊鉤有無損傷;
2.4.3 鋼絲繩、滑輪組、索具等有無損傷;
2.4.4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4.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2.4.6 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
2.5 每周檢查項目
2.5.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門聯(lián)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等;
2.5.2 鋼絲繩、滑輪組、索具等有無損傷;
2.5.3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5.4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頂升機構,主要受力部件有無異常和損傷。
2.6 每日作業(yè)前應檢查的項目
2.6.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以及電梯門聯(lián)鎖開關,緊急報警裝置等;
2.6.2 軌道的安全狀況;
2.6.3 鋼絲繩、吊索、吊具的安全狀況。
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或損傷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作業(yè)。
2.7 起重機械在必須的情況下向當?shù)厥屑壻|(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申請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檢驗,更換安全準用證。
2.8 新購、大修、技術改造的大型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專業(yè)檢驗部門自檢合格后,按規(guī)定進行調(diào)試與技術試驗,未經(jīng)調(diào)試與技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2.9? 新購機械設備的調(diào)試與技術試驗由中心綜合管理部組織;
2.10? 驗合格后,填寫技術試驗報告。交付使用單位前,安裝方和使用方簽署交接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