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毒。人體由許多系統(tǒng)組成,所謂全身中毒是指化學物質引起的對一個或多個系統(tǒng)產生有害影響并擴展到全身的現(xiàn)象,這種作用不局限于身體的某一點或某一區(qū)域。
肝臟的作用就是凈化血液中的有毒性危險化學品,并將其轉化成無害的和水溶性的物質。然而有一些物質對肝臟有害,例如溶劑酒精、氯仿、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根據(jù)接觸的劑量和頻率,反復損害肝臟組織可能造成傷害并引起病變(肝硬化)和降低肝臟的功能,有時被誤認為病毒性肝炎,因為這些化學物質引起肝損傷的癥狀(黃皮膚、黃眼睛)類似于病毒性肝炎。
不少生產性毒性危險化學品對腎有毒性,尤以重金屬和鹵代烴最為突出。如汞、鉛、鉈、鎘、四氯化碳、氯仿、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長期接觸一些有機溶劑會引起疲勞,失眠、頭痛,惡心,更嚴重的將導致運動神經(jīng)障礙、癱瘓、感覺神經(jīng)障礙。如神經(jīng)末梢失能與接觸己烷、錳和鉛有關,導致腕垂病;接觸有機磷酸鹽化合物可能導致神經(jīng)系統(tǒng)失去功能;接觸二硫化碳,可引起精神紊亂(精神病)。
(6)致癌。長期接觸一定的化學物質可能引起細胞的無節(jié)制生長,形成惡性腫瘤。這些腫瘤可能在第一次接觸這些物質的許多年以后才表現(xiàn)出來,潛伏期一般為4~40年。造成職業(yè)腫瘤的部位是變化多樣的,并不局限于接觸區(qū)域。如砷、石棉、鉻、鎳等物質可能導致肺癌;鼻腔癌和鼻竇癌是由鉻、鎳、木材、皮革粉塵等引起的;膀胱癌與接觸聯(lián)苯胺、萘胺、皮革粉塵等有關;皮膚癌與接觸砷、煤焦油和石油產品等有關;接觸氯乙烯單體可引起肝癌;接觸苯可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
(7)致畸。接觸化學物質可能對未出生胎兒造成危害,干擾胎兒的正常發(fā)育。在懷孕的前三個月,胎兒的腦、心臟、胳膊和腿等重要器官正在發(fā)育,一些研究表明化學物質可能干擾正常的細胞分裂過程,如麻醉性氣體、水銀和有機溶劑,從而導致胎兒畸形。
(8)致突變。某些化學品對人的遺傳基因的影響可能導致后代發(fā)生異常,實驗結果表明80%~85%的致癌化學物質對后代有影響。
(9)塵肺。塵肺是由于在肺的換氣區(qū)域發(fā)生了小塵粒的沉積以及肺組織對這些沉積物的反應,塵肺病患者肺的換氣功能下降,在緊張活動時將發(fā)生呼吸短促癥狀。這種作用是不可逆的,一般很難在早期發(fā)現(xiàn)肺的變化。當x射線檢查發(fā)現(xiàn)這些變化時,病情已較重了。能引起塵肺病的物質有石英晶體、石棉、滑石粉、煤粉和鈹。
化學毒性危險化學品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統(tǒng)的損害。如常見毒性危險化學品鉛可引起神經(jīng)系統(tǒng)、消化系統(tǒng)、造血系統(tǒng)及腎臟損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現(xiàn)白內障、中毒性肝病、貧血、高鐵血紅蛋白血癥等。同一種毒性危險化學品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其損害的器官及表現(xiàn)也有很大差別。例如,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現(xiàn)為對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為造血系統(tǒng)的損害。這在有毒化學品對機體的危害作用中是一種很常見的現(xiàn)象。
總之,機體與有毒化學品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中毒后癥狀也不一樣。
3)急性中毒的現(xiàn)場搶救
(1)救護者現(xiàn)場準備。急性中毒發(fā)生時,毒性危險化學品大多是由呼吸系統(tǒng)或皮膚進入體內。因此,救護人員在救護之前應做好自身呼吸系統(tǒng)皮膚的防護。如穿好防護衣,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或氧氣呼吸器。否則,不但中毒者不能獲救,救護者也會中毒,使中毒事故擴大。
(2)切斷毒性危險化學品來源。救護人員應迅速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通風良好的地方。在搶救抬運過程中,不能強拖硬拉以防造成外傷,使病情加重,應松開患者衣服、腰帶并使其仰臥,以保持呼吸道通暢。同時要注意保暖。救護人員進入現(xiàn)場后,除對中毒者進行搶救外,還應認真查看,并采取有力措施,如關閉泄漏管道閥門、堵塞設備泄漏處、停止輸送物料等以切斷毒性危險化學品來源。對于已經(jīng)泄露出來的有毒氣體或蒸氣,應迅速啟動通風排毒設施或打開門窗,或者進行中和處理,降低毒性危險化學品在空氣中的濃度,為搶救工作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3)迅速脫去被毒性危險化學品污染的衣服、鞋襪、手套等,并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徹底清洗被毒性危險化學品污染的皮膚。要注意防止清洗劑促進毒性危險化學品的吸收,以及清洗劑本身所致的呼吸中毒。對于黏稠性毒性危險化學品,可以用大量肥皂水沖洗(敵白蟲不能用堿性液沖洗),尤其要注意皮膚褶皺、毛發(fā)和指甲內的污染,對于水溶性毒性危險化學品,應先用棉絮、干布擦掉毒性危險化學品,再用清水沖洗。
(4)若毒性危險化學品經(jīng)口引起急性中毒,對于非腐蝕性毒性危險化學品,應迅速用1/5000的高錳酸鉀溶液或1%~2%的碳酸氫鈉溶液洗胃,然后用硫酸鎂溶液導泄。對于腐蝕性毒性危險化學品,一般不宜洗胃,可用蛋清、牛奶或氫氧化鋁凝膠灌服,以保護胃黏膜。
(5)令中毒患者呼吸氧氣。若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跳驟停,應立即施行復蘇術。
4. 一些毒性物質污染的處理
清除有毒化學品污染的措施,主要是用有一定壓力的水進行噴射沖洗,或用熱水沖洗,也可用蒸氣熏蒸,或用藥物進行中和、氧化或還原,以破壞或減弱其危害性。對黏稠狀的污染物,如油漆等不易沖洗時,可用沙搓和鏟除。對滲透污染物,如聯(lián)苯胺、煤焦油等,經(jīng)洗刷后再用蒸氣促其蒸發(fā)來清除污染。
(1)對氰化鈉、氰化鉀及其他氰化物的污染,可用硫代硫酸鈉的水溶液澆在污染處,因為硫代硫酸鈉與氰化物反應,可以生成毒性低的硫氰酸鹽。然后用熱水沖洗,再用冷水沖洗干凈。也可用硫酸亞鐵、高錳酸鉀、次氯酸鈉代替硫代硫酸鈉。
(2)對硫、磷及其他有機磷劇毒農藥,如苯硫磷、敵死通等首先用生石灰將泄漏的藥液吸干,然后用堿水濕透污染處,用熱水沖洗后再用冷水沖洗干凈。因為有機磷農藥屬于磷酸酶類、硫代磷酸酶類、氟代磷酸酯類毒性危險化學品,在堿性溶液中會迅速分解破壞而失去毒性。
(3)硫酸二甲酯泄漏后,先將氨水灑在污染處進行中和,也可用漂白粉或5倍水浸濕污染處,再用堿水浸濕,最后用熱水和冷水各沖洗一次。